震惊于“人走路都能超速”的神奇街道
2007-05-30 09:38:06.0
  在湖南长沙,竟有一条街道上的限速牌上标注着“限速5公里”。附近市民纷纷对这个限速牌的合理性和实际作用提出质疑,因为,“人走路不小心都会超速”(5月29日《三湘都市报》)。

  近来一些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车辆限速标志不断受到公众的质疑,因为,在一些地方交通限速标志的设置变成了保证罚款最大化的“执法艺术”。“限速5公里”更是可谓滥用执法权的极端事例,因为它给人们设定了根本无法履行的法定义务,一旦按照这个限速来“严格执法”,处罚过路车辆的话,恐怕没有任何一辆机动车能够幸免。

  从具体情况来看,“限速5公里”标志牌设置在小学附近的路口,该路口没有红绿灯,且学校附近有一个货运站。客观地讲,交通管理部门在这里设置限速标志是可以理解的。但关键的问题是,到底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措施来保证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否一定要“限速5公里”呢?

  事实上,据测算,如果汽车保持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相当于1秒钟前进1.39米,与一个成年人正常的步行速度相近。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也不会得到实际的遵守,记者的实地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法律权利的赋予和法律义务的设定,都不是立法或执法机关的主观任意,权利和义务内容本身必须具体公平合理性,缺乏合理性特别是公民不可能履行之义务,是不能成为法律规范的。也就是说,法律可以是无情的,但它却不能是无理的,否则,法律规范本身不仅难以得到实施,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而且会严重损害法律本身的权威和尊严,以及立法或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就拿“限速5公里”来说,它除了给市民留下笑柄,影响当地交警执法形象之外,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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